國軍在八二三期間發射了多少發反砲擊砲彈?
- 中華民國官方戰史
90,206 發
信度中
與共軍彈數同一本書、同一時間範圍。90,206 出現在哪一頁本站尚未查得,須調閱實體書。
- 中華民國三十週年紀念文集統計表
74,889 發
信度中
同表共軍彈藥列 474,910,耗損比 1:0.16。該表 PDF 擷取後欄列錯位,欄位對應待回原表核校。
- 中華民國總統府紀念致詞
128,000 發(反砲擊 82 次)
信度低
國家元首在紀念場合的致詞,無出處註記。這是流傳最廣的一個。
- 中華民國金馬地區全彈種小計
121,269 發
信度中
口徑與前三者不同:涵蓋金馬兩地、時間範圍為 8 至 12 月、且含機步彈與高砲彈。同表共軍列 566,563。
為什麼不一樣
四個都是官方或官方場合的數字,最低 74,889、最高 128,000,差 71%。 其中至少有一個(121,269)的口徑明顯不同:它含馬祖,並計入機步彈與高砲彈。
九萬零二百零六發。
這是官方戰史記的國軍反砲擊發射數。它和共軍那個四十七萬四千九百一十發寫在同一本書、 同一個時間範圍裡。
國軍這一側可查證的數字有四個。
| 數值 | 口徑 |
|---|---|
| 74,889 | 耗損統計表的彈藥欄,期間未細分 |
| 90,206 | 官方戰史,與 474,910 同期 |
| 121,269 | 金馬地區全彈種小計,民國 47 年 8 至 12 月,含機步彈與高砲彈 |
| 128,000 | 總統府紀念致詞,44 天 |
最低與最高差 71%。
一萬五千三百一十七發
121,269 那一筆的口徑明顯不同:它涵蓋金門與馬祖兩地,而且把機步彈(21,914) 與高砲彈(3,995)算了進去。扣掉這兩項,榴彈數是 93,569,接近官方戰史的 90,206。
其餘的解釋不了。74,889 與 90,206 出自同一個機關的兩份出版品,口徑描述接近, 差一萬五千三百一十七發。
那份三十週年紀念文集的統計表另有一個狀況:PDF 擷取後欄列錯位,欄位對應待回原表核校。
火力對比的分母
最常見的說法是「共軍打了 47 萬發,國軍回擊 12 萬 8 千發」。
拆開之後,兩側各自都不只一個數字,分子與分母的口徑也不對等。 共軍那一側的 474,910 涵蓋八個島群,國軍這一側的 121,269 涵蓋金門與馬祖。 由這兩個數字相除得到的任何火力對比,都要先說明這件事。
見 共軍發射了多少發。